【旺角暴乱案】官颁382页裁决书 辩方律师要求押后求情陈词

2018-05-02 19:45

法官郭伟健今午颁下382页的书面裁决书,裁定9名被告暴动罪成。分别代表10名被告的辩方大律师均要求押后求情陈词至下次聆讯,以待为各被告索取背景、教导所、劳教中心等报告,而部份辩方律师亦指知道控罪严重故监禁无可避免,但数名被告犯案时未满21岁,故冀先索取教导所报告以提供更生机会予年轻被告。

代表全案唯一在早期已承认暴动罪的被告吴挺恺的律师要求法庭考虑被告犯案环境、个人情况及承认控罪,在案件开审后有长达11个月的等待,与其他被告情况不同,故希望除了背景报告还可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另外,据控方在庭上表示,涉案其中4名被告均有犯罪前科。第三被告锺志华有19项刑事定罪纪录,其中包括爆窃、盗窃等罪。第四被告何锦森则有6项包括管理卖淫场所的案底。而第七被告邓敬宗及第九被告林永旺则分别有5项及2项刑事定罪纪录,分别包括非法性交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与刑事毁坏。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