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32元电子货品 停职警长保释押至12月再讯 2018-10-11 10:31 辩方申请押后至12月6日作答辩,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51岁现被停职警长涉在深水埗的电子特卖城,偷窃共32元的货品,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再提堂,被告毋须答辩,辩方称4个工作天前才收到相关文件,申请押后至12月6日作答辩,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控罪指,被告张家辉于今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华街福仁商场地下的电子特卖城内,偷取价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价值5元的行李牌、一盏15元的LED灯及总值3元的眼镜防滑贴。法庭记者:陈楚琨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施政报告】倡人工岛分阶段免「洗湿个头」 林超英:不建最好 下一篇 【施政报告】林郑:「港独」是不能触碰的底线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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