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汉涉持刀奸劫凤姐重囚8年 官斥:专程来犯案卑劣可耻
2018-10-19 12:47
内地男厨师去年9月持双程证来港后不足5小时内,即买开蚝刀到油麻地庙街一个单位奸劫凤姐,并抢去对方戒指、颈链和现钞等财物。警方同日傍晚接报到场,将男厨师制服。男厨师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强奸、抢劫、勒索及吸服危险药物罪,被判囚8年。法官指被告专程来港犯案,罪行卑劣可耻,为表社会公愤并助受害人伸冤,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
辩方透露,现年39岁、即将40岁的被告胡昌雄案发前独居于深圳,在潮州食府任职厨师,月入6500元人民币。他在2015年离婚,现以每月3500元人民币供养其5岁儿子。根据出入境记录,被告于去年9月12日下午2时55分经罗湖口岸入境。
案情指,被告于9月12日下午5时15分在庙街一幢大厦地下,向身为性工作者的40岁女事主提出以200港元换取性服务。女事主同意并带被告上房,但见他形迹可疑,决定拒绝提供服务。被告随即掌掴女事主,并取出5至6寸长开蚝刀架在她的颈上,表明打劫。女事主为求自保,给予被告一只戒指、一对耳环及一叠4000至5000港元钞票,但被告仍抢去她颈上的颈链。
被告接著命女事主脱光衣服,自己则吸服冰毒,并要求与女事主性交。女事主虽不愿意,但见被告装作要捅她,于是就范。她要求被告使用安全套及润滑剂,但遭拒绝。
被告强奸女事主时再次吸毒,又取出智能电话拍摄女事主的裸体录像,甚至要求她摆出性感姿势。其后被告拍下女事主3张银行卡的照片,并要求她提供密码,否则将公开片段。
其后女事主趁被告显露疲态,即踢走被告放在地上的开蚝刀,并以床头柜的玻璃瓶掷向被告,便赤身逃走。警方于晚上7时20分接报到场,遇上被告从大厦走出,即上前制服他。女事主事后验伤,发现右颈被刀擦伤,右边脸亦有触痛;被告则有额头裂伤,但接受治疗后即时出院。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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