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日费计划被指逾期 市民过深圳3分钟收$1500漫游费

2019-01-15 10:21

消委会呼吁,消费者选购数据漫游定额计划时,应留意定额日费计划的开始及结束时间。
消委会呼吁,消费者选购数据漫游定额计划时,应留意定额日费计划的开始及结束时间。

消委会调查7间流动服务营办商,共79个定额收费数据漫游计划,发现30个预先购买或申请指定日数的计划,虽然价钱比直接使用「定额日费计划」低,每日平均费用可低至8.5元至最高57.6元,惟此类计划均设使用期限及数据使用量上限。其中5个计划需于申请后30日内启用,并按已选取的计划收费,逾期会被自动取消;其馀计划亦须于1年内或于下一个3月31日或之前使用。同时消费者需注意,除非已事先登记「定额日费计划」,当用毕「数据漫游组合」内所有预订日数后,其中26个计划会按标准收费计算随后的漫游数据用量,因此消费者应时刻留意使用情况。

消委会表示,购买或申请这类漫游数据计划,一般只要在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式内,完成简单的一、两个步骤便可,消费者不应因此而掉以轻心,确认前必须细阅服务条款,并确定收费细则和有效期限等合符个人需要,完成后亦要保留相关单据及萤幕截图以作为凭证。另外,消费者选购数据漫游定额计划时,应留意定额日费计划的开始及结束时间、所有目的地的收费是否相同,以及计划是否只适用于某一指定网络;若选用预付式服务计划时,消费者应避免一次过预缴过多金额及留意服务期限。

消委会早前接获一宗投诉个案,李小姐于2年前申请了B营办商的日费计划,早前到访深圳,不到2分钟就收到由B营办商发出的600元数据漫游收费短讯提示,再过1分钟李小姐又收到短讯,提示数据漫游费已达1400元,以及暂停其数据漫游功能。及后李小姐再收到2个短讯,一个提示李小姐申请日费计划,另一个提示数据漫游费已逾4,500元。

李小姐回港后作出投诉,B营办商表示当年日费计划的申请都设有时效并已过期,如李小姐为本地月费计划续约,B营办商愿意减收一半争议的数据漫游费。李小姐无法证明当时的日费计划设有时效,而且十分不满B营办商通知暂停其数据漫游功能后仍继续收取费用,以及要挟续约。

经消委会多番调停,B营办商和李小姐最终达成协议,李小姐只需支付3成有关数据漫游费用,亦毋须继续履行本地月费计划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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