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惩教署索偿570元损失 花柳全质疑警方拖延
2019-01-16 16:26
自92年开始在石壁监狱服刑的甲级重犯何毓桓(绰号: 花柳全),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控惩教署人员把他推落楼梯后反被剥夺且独立囚禁,向署方索偿包括薪金差额等570港元损失。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大楼提讯。
法庭保安明显增强,庭外最少有8名警务人员,庭内有最少有3名警务人员、及6名惩教人员在犯人栏内外看守。
申索人何毓桓在宣誓后随即再度指出惩教署高级监督在撰写证人书面供辞时作虚假陈述。他续称,因6月10日的案发片至今仍被警方持有,感到遭警方拖延。
案件续于2019年2月8日作审前覆核。
法庭记者: 陈芷颍
建立时间:1613
更新时间:1626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