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怡有限公司迟出粮 罚款5.4万

2019-02-04 16:07

强怡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7天内支付3名雇员合共约7万元的工资,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合共5万4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
  
发言人续称,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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