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会:街头执万元路不拾遗 热心网民搵失主获赞好心好报

2019-02-11 16:01

网民路不拾遗,将银包交予警员。FB将军澳群组
网民路不拾遗,将银包交予警员。FB将军澳群组

路不拾遗值得大赞!今早Facebook「将军澳群组」有网民称执到一个内有过万元嘅银包,并贴出两张相,一张相见到银包内有多张千元钞票,另一张就系失主嘅身份证,希望网民们帮手搵失主。

原本该网民想借网络呼吁失主与佢联络,但其他网民认为最好交予警署,以免好心做坏事,同时又指警署可以查到失主资料,联络失主到警署领取失物,事主最后将银包交予警员处理。不少网民大赞他路不拾遗「好心有好报」、「今年肯定有运行」。

根据本港法例,如任何人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任何人犯盗窃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

FB将军澳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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