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首3月倾向宽松处理 阮慧贤: 自愿放入收集箱不属犯法
2019-02-13 18:29
政府下周三(20日)将向立法会提交草案,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电子烟和加热烟等产品,违法者一经定罪,将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和监禁半年。食物及衞生局副秘书长阮慧贤指,若草案最终获立法会通过,将在宪报刊登当日6个月后生效。
阮慧贤今日下午在记者会上指,相关草案将于下周三(20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若最终获立法会通过,将在宪报刊登当日6个月后生效。
阮慧贤又指,在法例生效初期约3个月内,海关对入境旅客倾向宽松处理。她续指,在法例生效后,会参考新加坡的做法,在口岸设置收集箱,让旅客入境时丢弃所携带的另类烟产品。如旅客届时愿意将相关产品放入箱内,即不属犯法。她又指,若接受市民「自用」的说法,容易造成法例漏洞,因此要全面禁止相关产品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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