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讼费7亿身家恐所馀无几 官准陈振聪交反对理据

2019-02-21 11:33

法官批准陈振聪一方在3个月内呈交反对重开案件理据。
法官批准陈振聪一方在3个月内呈交反对重开案件理据。

商人陈振聪在龚如心遗产案败诉后,因伪造遗嘱被判囚12年。龚如心的遗产管理人于2011年向陈振聪追讨1.3亿元讼费,但法庭一直未有开庭处理。事隔7年,遗产管理人于去年11月申请重开案件,正在狱中服刑的陈振聪提出反对。法庭今早开庭审理,法官批准陈振聪一方在3个月内呈交反对重开案件的理据,若他在期限内无提交申请,遗产管理人可直接申请评定讼费。

陈振聪的代表律师指,遗产管理人无合理辩解拖延案件,对陈振聪不公平。惟律师同意应尽快结束案件,不反对遗产管理人就原审和上诉聆讯所列出的23个收费项目。

陈振聪在民事案败诉后,被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华懋慈善基金和律政司三方追讨讼费,连同他自己一方开支,估计总数逾3亿元。若加上税局追讨的3.4亿元利得税和物业税,陈振聪馀下约7亿元全副身家恐怕所馀无几。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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