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女友通渠水毁容运输工严重伤人罪成 还柙下周二候判
2019-02-22 16:36
运输男工人因感情问题与同住女友争执良久,前年8月终忍无可忍,在深水埗唐楼寓所内向女友淋泼通渠水,导致对方面部、背部和手脚烧伤,留下永久疤痕。男工人今午在高等法院承认「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法官将案押后至下周二判刑,又坦言即时监禁在所难免,男工人须还柙候判。
现年36岁的被告刘佳坪被控于2017年8月12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一幢唐楼内非法及恶意伤害33岁女友梁小欣。被告否认「有意图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但承认交替的「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获控方接纳。
辩方呈上被告和女事主分别撰写的求情信,并2人与女儿一家三口的家庭照。辩方透露2人已同居3年,女儿暂住屯门一个寄养家庭,有待被告刑满出狱接走。辩方求情指,本案源于感情纠纷,被告一时意气用事,事后双方已和好如初。
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承认自案发前一晚起,因感情问题与女事主争执数小时。后来被告拾起睡房内厕所一瓶通渠水,以此泼向女事主脚部。女事主用水冲脚时欲移走放在地上的通渠水,却溅中被告的脚部和面部。被告随即拾起通渠水并朝女事主往上泼,女事主全身「中招」痛苦大叫,2人始冷静下来冲洗各自身上的通渠水。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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