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垃圾站婴尸案 待索感化报告押两周后判刑

2019-03-08 17:34

陈咏琪(蒙头者)早前已认罪。
陈咏琪(蒙头者)早前已认罪。

去年6月屯门友爱邨垃圾站发现一具女婴尸,警方事后拘捕一对相恋逾10年、且育有3名子女的情侣,同被控一项隐瞒婴儿出生罪,女方另控杀婴罪。其后,律政司方面撤对情侣的控罪,并改控女方一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被告早前认罪,原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惟裁判官听取求情后,以及心理报告的建议,认为被告需要的是协助及辅导,遂再为被告索取感化报告,押后至3月22日判刑,期间被告准以保释外出候判。

28岁被告陈咏琪,为三子之母,求情时称教育程度不高,自中三毕业后亦没有在社会工作的经验,缺乏社会的协助,又因无知而忽略自身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混乱,现已真诚悔改,亦还柙已久。

心理医疗报告指出,被告虽然不想要小朋友,但没有中止怀孕,只以比较消极的方式处理,不知法律严重性。又呈上男友、11岁长女及10岁次子的求情信,显示家庭关系和谐,子女亦称「想妈妈快回来」,望可轻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亦向被告表示「如果你生咗佢(女儿)出嚟,你嘅自然反应系报警,而唔系将佢弃尸系垃圾桶」,但考虑到被告教育水平不高而做错决定,婴儿身上没有伤痕,同意感化令或可助其更生,准先索阅感化报告,容后判刑。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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