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女村长」毕慧芬否认控罪再押后审 官批评拖延近1年9月必开审
2019-03-25 10:49
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的毕慧芬涉嫌于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暴乱事件中挖砖、掟砖和将纸皮抛入火堆,今于区域法院否认两项暴动罪。郭伟健法官把案件押后至9月16日开审,以作为时10天的中文审讯。没有律师代表的毕慧芬今于庭上指将传召共7名证人,当中包括两名医生,毕慧芬亦获准以原有保释条件外出。
身穿灰色毛衣的被告毕慧芬今天并没有律师代表,毕在审前覆核时表示会认罪,但今天聆听控罪内容后则表示不认罪。毕指自己自3岁起患有先天性癫痫症、精神病及情绪病,故需传召两名专家证人,包括一名脑科医生及一名精神科医生,另外亦会传召3至5名事实证人。
郭伟健法官安排案件于9月16日开审,审期共10天。郭官指案件已多次押后接近1年的时间,以待被告聘请律师,但被告至今仍没有聘请私人或法援律师代表,郭官批评:「你根本都唔谂住搵律师架啦」。郭官安排于6月3日作审前覆核,以检视控辩双方的准备工作,「9月16号无论你有无律师代表都好,都会『必然开审』」。
22岁被告毕慧芬被控两项暴动罪,首项控罪指毕被控于2016年2月9日凌晨三时,在近西洋菜街及豉油街交界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第二项控罪则指毕于同日清晨五时,在近弥敦道与豉油街交界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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