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出台 发展商虚报最高监禁1年兼罚10万
2019-03-26 20:58
政府去年推出「新房策六招」,但最具争议的是徵收一手楼空置税,针对空置一年或以上的一手住宅物业,不论是大、中、小型单位,以「一刀切」方式一律徵收额外差饷为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二百,以促使发展商加快推盘步伐。据立法会议程显示,空置税将于下月1日提交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讨论。
据运房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显示,建议一手私人住宅单位获发「入伙纸」达12个月,而未有出售,或者未按市价出租超过6个月,就要缴付空置税,金额相当于单位应课差饷租值的2倍,同时限制发展商与其附属公司交易,如交易双方为有联系公司,相关单位仍被视为一手单位,并不获豁免。
该局建议,发展商须每年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报单位状况,若发展商没有在期限内提交资料,可判罚2.5万;若申报时作出虚假陈述,一经定罪,可判监禁一年及罚10万,如有关罪行涉及发展商高级人员,例如公司董事、秘书或经理,同意或纵容下干犯,有关人员亦触犯该罪行,可被起诉及处罚。
文件同时指,随着政府持续努力增加土地供应,未来3至4年一手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预计供应量在过去数年一直维持在超过9万伙高水平。另外,新盘楼货尾数目持续上升,由2013年3月底约4000伙,增加至2018年3月底约9000伙。认为在房屋供应短缺情况下,这个趋势并不理想,需要推出有效措施,促使发展商加快已落成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供应。并计画今个财政年度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建议草案在获得通过并刊宪当日起3个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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