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证蓄意触碰女实习医生胸 屯门医生获判无罪
2019-03-28 12:10
屯门医院男顾问医生在急症室病房内向女实习医生进行胸骨骨折教学,期间为了展示胸骨最突出的位置,疑触碰到她左边胸部一下。裁判官今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定,男医生一项猥亵侵犯罪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控方的指控,主要依据女医生从没同意男医生触碰她身体。但根据女医生的证供,触碰是轻轻的一刹那,她亦无法排除,该触碰可能属意外。基于控方无法证明男医生蓄意触碰她,男医生获判无罪。
涉案男医生甘泽华,59岁,由资深大律师清洪代表抗辩,控罪指被告于去年7月12日,在屯门医院急症室九号病房猥亵侵犯24岁女子X。
控方传召李启明医生作最后一名证人作供。李医生现为医管局急症科统筹委员会主席,已有30年在急诊室工作的经验,他今讲述如何指导新医生或实习医生检查胸骨,以他经验,他会先选择找病人作示范,但如有必要,他会先谘询该医生的同意,才进行身体接触。
辩方资深大律师清洪向李医生指出,辩方向一位临床助理教授索取了专家报告,该专家总结此案指,因应教学需要,有可能透过身体接触进行指导而触碰到胸骨位置,除非实习医生作出反对后,该触碰仍然继续,否则任何人不应作出投诉。
法庭记者:林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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