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大专学界联署声明反修例 轰威胁人权成打压异己工具
2019-04-03 12:09
港府拟修订《逃犯条例》,今日提交至立法会首读。大专学界联署发表声明,反对修订相关法例,批评逃犯条例草案将严重威胁人权,把所有香港人及来港人士置于险境,形容「恶法」势将沦为中共及港共政权打压政治犯、异己之工具,令任何踏足香港境内人士的人身自由随时受到威胁,质疑政府动机「昭然若揭」。
声明题为【泥船渡河 池鱼之祸 ──大专学界就修订引渡相关法例之声明】,指中国的司法制度一直为国际社会所诟病,异见人士及维权律师「被消失」、被任意长期拘押而不获审讯或被施以酷刑等情况屡见不鲜,人所共知,批评《条例草案》完全妄顾中共政权过去对人权的侵犯,容许任何身处香港境内人士,包括香港居民、访港及经港的旅客被引渡至一个完全不符国际人权法标准的地方受审,是对人权的蔑视。
学界又认为《条例草案》一旦通过,香港政府根本无法保障被移交者之公平审讯权及免受酷刑之权利,形容「恶法」势将沦为中共及港共政权打压政治犯、异己之工具,令任何踏足香港境内人士的人身自由随时受到威胁。
声明指出,97年主权移交后,香港社会一直对于引渡逃犯返回中国的争议声不绝,而《逃犯条例》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国之间,绝非港府所言之法律漏洞,而是反映当时香港人及立法者对中国司法制度及人权纪录的强烈不信任,今日香港政府试图以一宗与中国完全无关的案件,迅速地打开与中国移交逃犯的大门,质疑其动机「昭然若揭」。
大专学界认为此缺口一开,法例为港人筑起之防火墙一朝倒下,势必后患无穷。「港府近日多次宣称香港法庭能就移交与否作出把关,但正如大律师吴霭仪所言,中国是否有公平审讯本就并非法庭可以审议的事,而法庭裁决亦只是以中国提交的文书作基础,所谓保障形同虚设。」
大专学界又质询,港府在大财团及商家的压力下,主动剔除9项与商业有关的罪行,却无法解释为何在中国司法制度千疮百孔的前提下,涉嫌干犯商业罪行的商家需被保障,而干犯其他罪行的疑犯则不需被保障,直斥港府向商家利益倾斜,更令其「防止香港成为罪犯天堂」的说法自相矛盾、不攻自破。
声明又指,《条例草案》通过后,商家与每一个香港人同样无法幸免于难,只能在砧板上任人宰割,批评港府以堵塞法律漏洞为名,为打压异己搭桥铺路为实,做法令人不齿。大专学界要求香港政府立即撤回《条例草案》,并呼吁港人团结一致,共同反对恶法通过,捍卫港人之权利及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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