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会:非豪宅盘首批须公开发售20%单位
2019-04-04 15:16
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表示,地建会就招标增加透明度,达成主要共识,并于今日生效。
首先,各发展商在推售非豪宅项目时,首批单位必须以公开价单形式发售,即涉及至少两成单位,其后销售过程可按发展商部署。至于何谓豪宅项目,则稍后再作公布,需要详细讨论,暂定不排除以单位面积划分,但同时亦需考虑楼盘位置等。
另外,日后发展商若将单位招标,所有文件必须上载至楼盘网页,并提供予销监局,及列出全部优惠细节。
他指,该会代表逾9成活跃本港地产行业的发展商,故此今次共识有影响力,没有参加的会员仅有个别小型项目,亦对今次会议感成功。
地建会秘书长龙汉标表示,有关共识于今日起生效,并会通知各会员遵守。对于是否因为担心政府管制而加强行业限制,他对此否认,并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政府反应并非重点,主要是行业间盼增加透明度。
他指,地建会具影响力,现时部份中资发展商亦已加入该会,因此只要有关共识成趋势,其他发展商亦会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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