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暂停处理私人协约及换地申请 发展局研是否上诉
2019-04-08 18:28
高等法院就首宗挑战丁权的司法覆核,裁定丁权在「免费建屋牌照」属新界原居民传统权益,新界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屋的权利不受影响,但在「私人土地契约」和「土地交换」上不属传统权益。对法庭裁定免费建屋牌照属合法合宪,发展局表示欢迎。至于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发展局会在仔细研究判词及徵询法律意见后,考虑是否提出上诉。
发展局指出,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是丁屋政策的其中一个环节。在考虑是否就这环节提出上诉期间,地政总署会暂停接收兴建丁屋的私人协约及换地的新申请,亦会暂停处理已接收的私人协约及换地申请。
发展局指,至于今日以前已批出的丁屋私人协约及换地契约,法庭在裁决中指出,丁屋政策的部分环节不合法,并不代表已批出的协约/契约不合法。换言之,此等协约/契约继续有效,除非日后法庭接纳所提出理据将有关协约/契约推翻。
丁屋政策自1972年12月起实施,批地方式以免费建屋牌照方式为主。免费建屋牌照占过去10年丁屋批约的总数约八至九成,这趋势近年仍然持续。以私人协约及换地方式批出的申请,于2017年752宗批出个案中占97宗,于2018年654宗批出个案中占7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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