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裁决】求情冀考虑同期执行判社服令或缓刑 陈淑庄: 所失不值一提
2019-04-10 09:43
占中九子昨被裁定罪成后,辩方今天继续求情 ,资深大律师王正宇代表陈淑庄求情时指,陈淑庄被裁定罪成的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均是在同一时间发生,故希望法官考虑刑罚同期执行。
而香港并没有相似案例作参考,故会参考外国案例。王大状建议法官采用最轻的刑罚,皆因有否任何人因为陈淑庄的「煽惑」而长期留在长达79的占中运动仍无从考究。
王大状指法官不能忽视有一定人数的示威者持续占领的原因,包括媒体报导的传播及本身想争取民主及真普选的人士到来支持。王大状指如陈淑庄被判监长于一个月,她或会流失其立法会议席,故冀法官考虑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王大状续指,公衆秩序受到扰乱,其中一项潜在因素是警方控制场面不力,又形容本占领行动就如令社会「上了一课」。倘若警方当晚控制措拖足够,王大状相信,公衆妨扰不会历时79日之长。王又提醒法官不要忽略控方延迟起诉各被告,控方于事发后三年,即2017年才拘捕陈淑庄和其馀被告。
王大状又呈上陈淑庄亲自撰写的求情信,陈信中对自己能够为家园付出感到荣幸,又指她「所得到的一生所用,失去的不值一提」,至今对自己的行为无悔无憾。
陈淑庄陈情书内容:
我生于香港,长于香港,有幸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为这个家努力,深感荣幸。我得到的,受用一生;我付出的,微不足道。今生无怨无悔,只有无限感激。
[Tanya Chan Submission]
I was born and raised in Hong Kong. I feel honored and fortunate to have worked and contributed myself to Hong Kong in my own position. What I received was good enough to use in my lifetime; what I paid was not worth mentioning. I have lived my life without regrets nor resentments, but only infinite gratitudes.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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