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助理偷拍男子如厕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 官拒批控方押后申请

2019-04-10 14:12

被告李咏培。
被告李咏培。

报称任教学助理男子涉于2015年在朗豪坊男厕,偷拍相邻厕格15岁男子如厕,事后被控以4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惟因协和小学教师泄试题案,律政司上诉期间,同类案件亦一同煞停,本月4日终院颁下判词,律政司不能再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检控偷拍案件。作为相类首批颁令判词后的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惟控方多次更改处理方式,辩方大律师亦表明案件至今仍未有定论属延误,裁判官不批准控方押后申请,更著「唔该你哋现实啲考虑呢件案」,即使最终检控成功,法庭亦只可能判处象徵式刑罚,反问是否必要用公帑令被告受到不成正比的压抑。

涉案被告李咏培,被控4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涉于2015年11月,在朗豪坊偷拍男童如厕,警方事后到场将其拘捕,他在警诫下称「我一时冲动偷拍,我知道错啦」。最终控方多次「转軚」后,双方同意以自签2000元,保守行为一年处理。

被告由郭憬宪大律师代表,他表示昨晚收到通知,控方提议以签保守行为了事,惟今早提堂控方又表示须了解事主意愿,或会因而修改控罪,申请将案件再度押后至月尾,惟到郭大状反对。裁判官陈炳宙亦表示案发已是3年多前,认为控方已多次押后,本案不比一宗谋杀案复杂,既然控方有相关的开注,质疑为何不尽早了解事主意愿。

休庭后,陈官表示控方理应可预见本案在终院颁下判词后的结果,亦有足够时间联络事主了解其想法,但一直都未见进展,对被告著实不公平,更指控方此举是「出尔反尔」,为避免本案再度延误,陈官不批准控方押后申请。

辩方郭大状表示,即使被告获批讼费,亦未能完全补偿其所花的律师费用,基于公义原则不接受再将案件押后。又指控方欲再修订开审日期,但由于控罪已不可行,质疑控方或滥用司法程序。

陈官又指出终审法院已对不诚实使用电脑释义「一锤定音」,控方亦早于去年11月表明不会修改控罪。控方则表示,因现时4项控罪「可能未必进行到」,仍须时联络事主,以澄清相关适合控罪。陈官闻言即时反驳「系一定进行唔到」,又指即系可修改控罪,亦不过属其揣测,再次指控方或正滥用司程序。郭大状直言「唔好搵我个客做牺牲品」。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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