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岁女童见面逼口交 21岁前康文署办公室助理判囚10月
2019-04-16 12:10
21岁前康文署办公室助理前年透过Instagram结识15岁女童,二人初次相约在九龙湾彩德邨见面聊天时,男方突然向女方袭胸撩阴,更迫使女方为他口交,及后又要胁女童再次见面故伎重演,否则发布女童为他口交的片段。被告早前承认了两项猥亵侵犯罪及两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郭伟健法官今指被告思想不成熟,漠视女童的意愿,亦需管理其性需要及性态度,重犯机会性属中低级,最终判被告即时入狱10个月。
辩方求情时曾指被告何晴峰(21岁)的家庭靠综缓维生,其59岁父亲生意失败后患上躁郁症,其33岁姊姊亦患有躁郁症及产后忧郁症,被告家人均有精神问题而且对性持保守态度。辩方亦指被告是中学篮球队队长,成绩中上,一向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而且现得到家人支持,被告亦希望持续进修改进自己,冀法官轻判。
郭官判刑时指被告心肌发大,曾安装心脏起搏器外,亦曾多次在街上晕倒,故认为判入劳教中心并不适合。郭官批评被告思想简单不成熟,性格及性态度随便,又不懂与异性建立健康及长久的亲密关系,故需正确的辅导助被告管理其性需要及性态度。郭官指虽然警方未能找到有关的片段,但如被告真的有拍下女童被迫为他口交的片段实属加刑因素,而如辩方所说被告并没有拍片的话,以不良手法迫使女童再被侵犯的行为亦属不当。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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