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杨岳桥提域外法权私人草案 扩港法院审判权处理台湾杀人案
2019-04-25 13:20
《逃犯条例》修订进入立法阶段,惟当中条文令泛民、商界和市民忧虑。公民党党魁杨岳桥举行记者招待会,指自己拟用私人条例草案的方式提出《域外法权私人草案》,处理陈同佳案。草案的内容为扩阔香港法院对谋杀和误杀案件的审判权力,即或凶杀案在海外发生,香港法院仍然有权力处理,而牵涉的法律程序,如刑事调查、检控、审讯乃至服刑则均在香港进行。
杨岳桥提到,自己提的草案并非首创,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第153P条列明,性侵犯未成年人士的罪行即或在海外发生,香港法院仍有域外法律效力,而更曾有三人因此罪成。他重申,在凶杀案件扩阔香港法院的司法权不但能处理陈同佳案,同时能够填补法律漏洞。
杨岳桥又说,自己已就方案与民主派沟通,稍后亦会去信特首办、保安局及律政司。他重申除非港府是带有政治目的强推《逃犯条例》草案,否则看不到原因为何不接纳,而港府经常指香港是逃犯天堂的说法亦不能说法港人。他期望港府及建制派支持方案,做到真正彰显公义,及保障港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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