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杜絶公园大妈噪音 康文署拟聘前纪律人员任保安执法
2019-04-29 16:59
本港多区有居民反映,在公园唱歌跳舞的「大妈」声浪太大,对日常生活造成滋扰。康文署建议修订《游乐场地规例》,加强规管署方辖下的公众休憩用地,检控违例人士,以应对噪音滋扰。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通过无约束力议案,要求政府全面检讨,提高罚款及设立递进式罚则,处理打赏问题。
康文署署长李美嫦回应指,署方会参考环保署的噪音管制条例指引,定义何谓噪音,并会量度分贝作为客观准则,检控人员亦会配备摄影机录影,有需要时会以录影片段助证。
署方有意增聘前纪律部队人员作为保安,于投诉较多的公园,额外加派人手执法,在新条例落实后初时加强执法,而负责上庭作证的只会是康文署职员。此外,署方会研究增加罚则,包括考虑同日内多次发出告票及向所有表演者发告票的可行性。至于是否会驱逐经常违规的团体,她指出,由于做法具有争议,要与律政司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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