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联名买鹿茵山庄 精神科名医李诚欲7万买断前未婚妻业权

2019-04-30 17:48

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兼精神科医生李诚。资料图片
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兼精神科医生李诚。资料图片

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兼精神科医生李诚,昨入禀高等法院向近20年前的前未婚妻「翻旧帐」,指两人分手前联名以逾1120万元买入大埔鹿茵山庄一个连车位的物业作为婚姻居所,前未婚妻只曾付出7万元和2件家俬,却在两人各自成家立室后仍拒交出楼契和物业权益。李诚要求法庭批准他可以7万元「买断」前未婚妻的物业权益,又要求法庭下令对方交出楼契。

原告李诚是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被告李美莹则曾任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精神医学系助理教授,又是临床心理学家。李诚至今仍居于涉事鹿茵山庄鹿茵轩的单位。

入禀状指,两人早于1993年末认识,约半年后开始拍拖。再过约一年,两人已开始同居。他们于1996年前赴美国参与研究生专业训练课程,出发前两人决定订婚,并举行订婚酒会。他们赴美的日子仍保持稳定感情,终在回港后排期于2001年5月举行婚礼。

惟好景不常,即使双方接受过婚前辅导、拍摄结婚照、买下钻石戒指和预订婚礼场地,他们的关系于2000年下旬变得紧张,李诚更于同年12月提出押后婚礼。李美莹闻讯大受打击,其后更收拾细远一去不返。两人分手后,李美莹于2003年结婚,李诚亦于2009年结婚,两人各有两名子女。

入禀状透露,两人于1999年以约1123万元买入涉事鹿茵山庄物业时,李诚承担当中逾99%开支,李美莹只需支出7万元,当作是李诚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李诚的原意是在结婚后将鹿茵山庄物业的权益全归李美莹,但婚事最终告吹,物业受益人仍然是李美莹。李诚认为,李美莹应交出她持有的物业权益。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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