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港人港审存困难 汤家骅:外地不会轻易交出司法权

2019-05-04 14:43

汤家骅。资料图片
汤家骅。资料图片

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有意见提出「港人港审」,即是不将港人移交到内地,由香港法院审理案件。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港人港审」并非真正答案,指审讯刑事行为是每个司法管辖区的内部事务,不会轻易由其他国家操控,因此才有需要有移交逃犯的安排。

对于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撰文,忧虑《逃犯条例》修订,建议适用罪行收窄至非常严重的罪行,提高刑期门槛,不设追溯期,并支持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提出「港人港审」的建议。汤家骅反问,「怎么连陈弘毅也抵受不了民意压力了?他应该清楚了解港人港审并非真正答案」。

汤家骅解释,实行「港人港审」有无可克服的困难,包括难以确保在毫无疑点下引进证据,如何执行他国法律也成疑问。他批评提倡「港人港审」的人,认同香港法官有能力公平审讯的同时,却质疑法官不能依法把关,公平处理移交逃犯的申请,是没有道理。

汤家骅举例,「美国也不敢在杀人放火的严重罪行上实行『美人美审』」,而宁愿与人权状况一般的国家如苏联、古巴、伊拉克、利比亚等等订立移交条约。美国的域外法律只局限于税务、娈童、政治制裁等极之有限的罪行。

汤家骅质疑陈弘毅(右)抵受不了民意压力。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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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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