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Uber司机涉非法载客取酬 1人认罪29人申押后7月再讯
2019-05-06 16:55
Uber服务在香港一直备受争议。30名Uber司机各被控一项非法载客取酬,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人承认指控,获裁判官押后至本月20日,取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后判刑。其馀29人透过辩方律师申请押后,以待高等法院就24宗同类案件上诉作出裁决,才决定下一步行勋。裁判官形容认罪被告所参与的不单是一宗简单「白牌车」的案件,而是大集团在背后操纵,遂反问辩方律师是否应该判囚。
认罪被告李兆华33岁,报称文员。案发去年9月12日,有乘客享用被告Uber服务由嘉亨湾到蓝湾半岛后向警方报案。辩方补充指,涉案车程仅10多分钟,车资约77元。鉴于被告是按大集团的安排行事,裁判官问辩方,被告是否应该接受监禁的刑罚。
被告庭外透露,Uber公司有提供法律援助。其馀29名Uber司机将于7月29日再讯。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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