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呈交选举申报书被控 马金泉自辩「唔知点填」
2019-05-07 15:30
退休牙医马金泉去年参选立法会香港岛地方选区补选,惟最终因合提名人数不足,被取消参选资格(DQ)。他事后遭廉署起诉,指他身为候选人,没有依规例提交选举申报书。他早前否认控罪,昨被裁定表证成立,他今决定出庭自辩。他提到不呈交申报书原因一是因为不懂填写,二是已准备作公民抗命。
现年65岁被告马金泉指,去年2月1日接到通知被DQ,两日后收到电邮,指他不足100名合资格提名人士,当时「无乜期待,又无咩点失望」,自言当时不排除某些提名人不合资格。惟其后因好奇及认为自己要向提名人交代,写信予选举主任,但一直没有回音。
直到4月选举主任才回覆,当时知道共有19位提名人被DQ,被告事后多次到中环民政署、湾仔选举事务署查册,但就发现有11名被DQ的提名人都合资格。
被告续称,他实际上「唔知点填」申报书,他曾购买印影机及传真机,花费约1000多元,但亦可用于自用;而法例未有表明需否申报低于100元的选举开支,在申报书上填0元,选举办事处亦同样受理。被告另表示,曾写信予选举办事处,自己将作公民抗命。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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