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出入境旅遊時,如攜帶物品未有符合當地的出入境規定,隨時會遭海關扣查、沒收甚至罰款,導致得不償失。一位港男於小紅書發文大呻,透露自己早前經羅湖口岸過關時,因攜帶相機被海關截停,雖然他當時已立即解釋相機用途,惟海關仍向他發出處罰通知書,令他大感無奈。
港人帶相機經羅湖過關深圳 1原因遭海關扣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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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入境規定不一,惟外遊需按規定申報
以免違規遭到處罰,屆時便得不償失
一位港男早前經羅湖口岸過關時被關員扣查
原來他帶了一部價值約$1.4萬港元的Fujifilm X-T5相機過關
按當時內地出入境規定,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為¥5000元,超額需繳付相關稅項
男事主的相機已超過免稅額並未有預先申報,他向關員解釋相機為自用
惟關員表示「自用都唔可以」,需先扣起男事主的相機
直至補交稅項及罰款¥0.0855萬元才可取回相機(即¥855元,約$918港元)
男事主不解為何自用仍需要申報,部份網民亦分享自身經歷,質疑關員不接受自用的解釋
好離譜,自用的都會被罰?!?!
我之前香港帶了相機回深圳還有盒子的被查了,只有一台海關就說算了當你自用的
吓,咁個個拎住部電話嘅都要申報啦
你肯定有野,我就唔信自用會查
覺得自己合法合規,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覆議
十有八九就係走水貨啦,咪唔認
香港人背自己的相機都不可以⋯⋯⋯ 真的過分離譜
係咪有包裝先,如果去深圳玩帶埋個包裝盒確實要罰
心裏沒點數做了甚麼嗎
通常都是水貨客先容易俾人查,首先就是超價值物品無申報,其次,處罰書寫住15日,你是都要押到最後一日去交?
你實有問題啦,睇完真係自用都唔會罰
估計之前有前科
你可以選擇退回香港啊,直接給你罰款你肯定是帶完整包裝的,而且你搞過幾次這個事了
沒有使用痕跡吧,感覺隱瞞了些内容沒說,估計就是水客
我個人經歷,來來回回那麼多次,自用貴重物品不少的,海關根本不查的
港男稱早前經羅湖口岸過關時,遭到海關關員截停檢查,發現他攜帶了一部價值約$1.4萬港元的相機。關員向男事主表示該相機價值已超過¥5000免稅額,故此需要申報,惟男事主未有按規定進行。男事主即場嘗試向關員解釋,惟關員不接受相關說法,詳情可參閱上文圖輯。男事主不滿關員的解釋及罰款,並於網上分享經歷。
對於男事主的帖文,網民反應兩極,有部份網民認為自用相機毋須申報實是太離譜,「咁個個拎住部電話嘅都要申報啦」、「香港人背自己的相機都不可以」。有網民質疑男事主沒說出所有事發經過,更懷疑男事主是「水貨客」,因此被直接罰款:「你實有問題啦,睇完真係自用都唔會罰」、「十有八九就係走水貨啦」、「係咪有包裝先」、「沒有使用痕跡吧」。
旅客行李物品免稅額提升至¥1.2萬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在《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機制下經過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門入境的內地旅客,攜帶行李物品之免稅額度,當中包括將現時免稅額度從¥5000元提高至¥1.2萬元,連同原有的進境口岸免稅店額外¥3000元免稅額,即合共¥1.5萬元免税額。新措施已於7月1日起實施,包括羅湖、福田(落馬洲支線)、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陸路口岸,並在8月1日於所有口岸全面實施。
圖片及資料來源:小紅書@posang
點擊睇 內地女誤攜 蝴蝶蘭入境香港
內地女在小紅書分享自己誤攜價值$30蝴蝶蘭回港被檢控的事情
事主在深圳花卉市場買了一批綠植和花,挑選了其中3盤小植物帶回港
晚上與小孩乘坐過關私家車回港,惟當晚相熟司機沒來
事主亦有向司機查詢可否攜帶蘭花入境的事宜,司機表示「可能要申報」
事主在手機程式嘗試填寫申報資料。但當晚路上暢通,很快過完深圳及香港關口,事主仍沒有完成申報。
過關後,司機調低窗口跟職員說事主帶了蘭花,對方驚訝的指示司機把車開到旁邊。
內地女在小紅書分享自己誤攜價值¥30蝴蝶蘭回港被檢控的事情(圖片來源:小紅書)
其他受管制瀕危植物例子(圖片來源:小紅書)
事主呼籲網民切勿攜帶蝴蝶蘭入境香港(圖片來源:小紅書)
事主攜帶3盤植物回港(圖片來源:小紅書)
事主屬初犯,但也不排除會被檢控。(圖片來源:小紅書)
三四個工作人員搜車檢查、拍照、填表簽字
要求事主等待檢疫部門的人到達再進行一輪拍照、文書簽名
雖然事主攜帶的蝴蝶蘭是培育的,但由於沒有證明文件,香港法律下就是屬於瀕臨物種,攜帶過關就觸犯法律了。
根據職員說法,如果當天職員已經下班,事主更有機會要在小黑屋等幾天完成程序,事主算幸運了。
事主處理文件後,當局會寄信給事主
事主屬初犯,但也不排除會被檢控。
最後事件處理至凌晨1時多才結束
事主直言為了¥30的蝴蝶蘭觸犯法例絕對不值,呼籲網民切勿以身試法!
事後,過關司機隔天找事主加收$800加班費
事主朋友覺得司機有問題
惟事主只希望引以為戒,呼籲網民切勿攜帶蝴蝶蘭入境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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