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大狀待索指示 延至下午四時開庭

2021-03-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司法機構前日公告聆訊將不早於早上十一時,最終聆訊在昨午十二時五十分才展開,由《港區國安法》的指定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由於有逾三十位辯方大狀律師仍待索取當事人法律指示,當時仍有十八位被告未與律師會面,而司法機構未能安排下午二時前會見當事人,等待需時。蘇官查問辯方仍需多少時間,辯方回應指由於一眾律師須在大樓內不停上落,又要在羈留室外等候,有被告已等候逾兩小時。蘇官為確保每位辯方律師都有足夠時間向被告索取指示,遂將案件押後到三時半再訊。案件終於下午四時許才重新開庭。

辯方律師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博義、許紹鼎、潘熙及梁家傑;大律師馬維騉、黃宇逸、譚俊傑、張耀良及黃瑞紅等。其中許紹鼎是前副刑事檢控專員,二〇一八年底辭任後轉為私人執業。

由於本案被告共四十七名之多,司法機構將庭內共九十五個座位全數預留給眾被告及其法律代表。家屬及記者只能在延伸庭收看直播,惟庭內收音及影像質素欠佳,鏡頭大部分影向天花板,被告及律師未能入鏡,聲量則時而太低,時而嘈吵,難以清晰聆聽和觀看庭內情況發展。案件於下午四時許重開,司法機構改善了直播影像及收音,分為三鏡頭呈現裁判官席、被告席及律師席情況,訊號大為改善。

另司法機構經考慮後,安排了三個法庭的延伸部分,轉播有關案件的法庭程序,並提供共六十六個記者席和九十五個公眾席,給不同人士旁聽,包括第二庭全數席位予家屬及記者、第十八庭及陪審員集合處。司法機構另標明任何座位在聆訊期間被閒置十五分鐘或以上,將被重新分配予其他法庭使用者,要求與其他法院大致相同。

司法機構為加強防疫,由昨日起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或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到訪日期和時間,否則將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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