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涉反修例失德投訴269宗 三官校教師被捕或起訴

2021-03-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風波後,教師專業操守備受關注。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證實,當局截至去年底共接獲二百六十九宗相關的教師專業失德投訴,其中二百四十四宗已大致完成調查,九十五宗證實不成立;成立個案之中,除兩宗「釘牌」取消教師註冊外,一百零七宗以口頭提示至書面譴責等處理。過去一年半,有三宗官校教師涉被捕或起訴,一人已被停職,兩人被調離教學崗位。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指,自一九年六月中至去年十二月底,當局共接獲二百六十九宗,「與社會動亂相關」的教師專業失德投訴,已大致完成調查二百四十四宗,九十五宗投訴不成立。其餘成立個案中,兩宗已被取消教師註冊,另有二十八人被譴責、二十四人書面警告、二十七人書面勸喻,二十八人作出口頭提示;其餘初步認為有機會成立的個案,正按既定程序處理,以決定適當的跟進行動。

楊潤雄又透露,過去五年,有近二十宗教師涉被拘捕或起訴,而被校方停職;過去一年半,有三宗官校教師個案,一人被停職、兩人被調離教學崗位候查。有議員問及,因應有教師被控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但在刑事審訊中脫罪,會否發出指引規定學校更嚴格執行停職安排,楊潤雄指就此已多次向學校發信或指引,並引用《資助則例》指,學校處理教師停職時,應首要考慮學生福祉,包括對人身安全、品德培養及學習質素的影響。

他續指,若教師涉嫌干犯嚴重罪行,如暴動、縱火、嚴重傷人、性罪行、管有毒品或兒童色情物品等,即使案件或事件尚未結案,學校亦可着令其停職,期間校方可以政府資源聘請代課老師。至於被停職教師的薪金等安排,學校須按《資助則例》、《僱傭條例》、僱傭合約、學校政策及實際情況而定,但一般而言,教師若未履行任何職務,不會獲發薪金。

有議員質疑官津學校處理教師停職是否一致,楊潤雄指,官校按照公務員的規定處理,而津校因僱主及聘用條件有別,兩者沒有一致安排,但強調當局有需要與學校討論,逐一跟進個案,「不論被捕教師是否被定罪,當局都會在法律程序完結後,檢視有關教師註冊資格;若然未達至需取消註冊的程度,仍會作出跟進,例如發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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