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六死車禍 車長判囚四年
2021-04-29 00:00
被告文志光(五十七歲),被控於前年十二月十八日在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危險駕駛一輛巴士,導致三男三女死亡及五男三女嚴重受傷。控方指被告過往有一次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的交通紀錄。
譚官判刑時指,被告在行駛期間曾多次微微點頭,疑似在打呵欠,更曾多度單手握着駕駛盤,肯定其當時處於睡眠不足的情況下。另在意外發生前數秒,被告更疑似短暫陷入睡眠,導致意外發生當刻未能及時挽救事件。譚官斥責被告作為一個巴士司機,其行為將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性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使乘客受到嚴重傷害,傷者的家人亦因而陷於悲痛之中。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頴在庭外表示,涉事司機被判囚四年,相信判決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警方再次呼籲,各位駕駛人士,特別職業司機,對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需要肩負安全責任,駕駛時要專注並要密切留意道路情況,時刻忍讓。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九〇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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