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機構跟隨推疫苗氣泡

2022-01-22 00:00

公務員「疫苗氣泡」措施下月十六日起實施。
公務員「疫苗氣泡」措施下月十六日起實施。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疫苗氣泡」措施下月十六日起實施,醫管局昨公布當日起所有員工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才可進入醫管局設施。本報向多家公營機構查詢其僱員疫苗接種安排,截至昨日,消委會、旅發局、私隱公署等表示會跟隨「疫苗氣泡」措施,當中消委會說若員工未打針又未能提供有效醫生紙將需依次放有薪假和無薪假,再交由內部審視個案。生產力促進局指下月廿四日起所有進入生產力大樓的人士須出示打針證明。貿發局則正檢視,會否要求所有員工接種疫苗。

特首林鄭月娥本月初預告,各政策局會呼籲轄下的公營機構跟隨實施政府的「疫苗氣泡」安排。醫管局昨表示,基於最新政府疫苗氣泡安排,二月十六日開始所有醫管局員工必須出示打針紀錄才可進入醫管局設施,經常接觸病人的醫護人員須接種兩針十四日以上,其他員工須打一針,有關公立醫院診所的疫苗氣泡安排不適用於求診病人。積金局昨亦宣布於二月中推行「疫苗氣泡」措施,所有僱員須至少打一針才可進入積金局辦事處,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者及懷孕僱員除外;該局九成半員工已打針。

 截至昨日,消費者委員會、旅遊發展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平等機會委員會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六家機構明確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會跟隨「疫苗氣泡」措施。消委會將由二月十六日起規定所有員工須接種最少一劑疫苗;持有效醫生紙之員工則每星期進行檢測,並呈交檢測報告才可上班。消委會指,員工如未打針又未能提供醫生紙,需依次放有薪假和無薪假,之後再由人事及財務小組審視個案。

旅發局亦於二月十六日起規定所有員工須打一針才能進入辦公處所,如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則三日一檢。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會在同日起會按公務員事務局的指引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實施「疫苗氣泡」的安排。私隱公署當日開始要求員工需要接種至少一劑疫苗,若員工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可以定期檢測取代。

生產力促進局早在本月十日起已收緊進入生產力大樓工作人員的防疫安排,要求未打針人員的檢測周期由每七日一檢縮短至三日一檢。但由二月廿四日起,除因年齡未合接種疫苗資格、或因健康不適合接種、並持有醫生證明人士外,所有進入生產力大樓人士須出示已接種最少一劑疫苗的證明;而不適合接種者須出示三個月內的醫生證明書及七十二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方可進入大樓。平機會一樣要求員工至少打一針,否則要出示醫生證明及三日一檢,同樣在下月廿四日起實施。

 去年已要求員工須在去年十月底前打齊兩針的機管局回覆,截至本月中旬逾百分之九十八員工達標,如員工持有效醫生證明其健康狀況不宜打針,則須三日一檢。此外,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則須於今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打第三針。

此外,申訴專員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回覆指,未接種疫苗的員工須定期接受核酸檢測,惟兩家機構都未有提到檢測周期或員工是否須出示醫生證明自己不適合接種。

貿發局則回應指,因應最新疫情發展,局方正檢視會否要求所有員工接種疫苗,會繼續監察最新情況,有需要時調整工作安排。僱員再培訓局辦事處表示,因應近日疫情轉趨嚴峻,局方已推行特別上班安排,包括提供彈性上班時間、讓員工輪更上班或在家工作,會密切留意疫情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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