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男女堵警署暴動罪成判監

2022-03-06 00:00

女學生梁卓華監禁三年九個月。
女學生梁卓華監禁三年九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九名男女於一九年八月中在尖沙嘴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堵路擲物阻塞警署出入口,受審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游德康法官昨早於區域法院判刑指,案中攻擊警署行為已超越了表達訴求的界綫,直接挑戰警方執法行動,間接挑戰香港法治,其中五人判監三年半,另外三人監禁三年九個月。本案四名男被告昨因疫情未能到庭,游官應當中二十三歲冷氣技工要求,押後其判刑至下月十二日。

游官引述案發時現場有人投擲兩枚汽油彈、磚塊,以雷射光照射警方,將催淚彈擲回警署,警員Y被汽油彈擲中輕傷,游官認為如落點稍有偏差可造成嚴重傷勢。游官續指本案案情絕不輕微,示威者集中圍堵警署,即使警方增援仍不退縮,持續投擲磚塊,直至警方推進為止。
判囚42至45月

游官提到為保護警署而要撤回巡邏警員,對公共安全構成了重大影響,向警署投擲雜物行為已超越了表達訴求的界綫,直接挑戰警方執法行動,間接挑戰香港法治,若然動搖法治基石,後果不堪設想,以警署為目標乃本案嚴重之處。游官又指逾千名示威者戴上頭盔口罩掩飾身分,佔據彌敦道,警方屢次警告散去仍不果,可見本案規模不小,游官遂以三年九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游官提到二十一歲女學生劉維穎案發後仍努力修讀課程救急扶危,態度積極進取;十九歲男學生張文俊犯案時年僅十六歲,家人形容其孝順,悉心照顧患病母親;二十九歲補習社負責人吳紹勤為有需要學生半價、甚至免費上門補習;二十七歲前教師韋婷婷案發時雖管有四包索帶,惟案發後仍一直努力工作,教席不獲續約便轉任網上平台中文撰稿員,繼續進修文學;四十三歲單親母親潘慧雯需獨力照顧三名子女,其中一名女兒自小患有自閉症,案發後情緒起伏,令人同情,游官遂酌情為上述被告減刑三個月至監禁三年半。其餘二十二歲女學生梁卓華、二十一歲男送貨工黃奕瑋及二十五歲電視台節目主持卓麗馨則維持判監三年九個月。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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