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停擺」 聆訊延期

2022-03-05 00:00

高院及區院法官先後染疫,終審法院法官張舉能拍板暫停聆訊案件。
高院及區院法官先後染疫,終審法院法官張舉能拍板暫停聆訊案件。

(星島日報報道)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有高院及區院法官先後「染疫」,終審法院法官張舉能拍板暫停聆訊案件,司法機構昨日傍晚公布,鑑於近日公共衞生情況,所有法院及審裁處原定在三月七日至四月十一日期間進行的聆訊,將會一律延期,但各法院仍會處理緊急申請,正進行的刑事陪審員案或民事訴訟、遙距聆訊、保釋申請,被告遭還柙的新案件及判刑案件等,則由主審法官自行決定應否繼續進行。消息指,由於司法機構的「停擺」通知於傍晚近六時才公布,但網上審訊表已上載,令牽涉在下星期一在高院及區院的新案大狀或律師感到一片混亂,紛紛致電給法庭書記查問,證實區院兩宗分別涉及八及九名被告的暴動案不會開審,律師團隊毋須現身。
司法機構雖在公告表明,於三月七日至四月十一日期間進行的聆訊均會押後重新排期,但又詳細列出民事及刑事案件審訊、破產申請、司法覆核申請、民事上訴緊急申請、保釋申請、保釋覆核、遙距聆訊、刑事上訴及刑事上訴許可申請、民事上訴的書面形式申請、被告遭還柙的裁判法院新案件及被告還柙等候判刑的案件等,均由主審法官先行「話事」,應否按照原定日子進行。

自三月二十一日起,所有刑事上訴許可申請的審訊將會押後重新排期或改以書面形式處理,但若除非上訴庭認為情況特殊,案件則可以如常進行。高等法院的陪審團審訊則一律延後重新排期,但現正進行審訊的刑事訴訟則會按法庭指示繼續進行。各級法院如認為案件涉及緊急情況,亦可由法官「自主」開庭處理。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於本月七日至四月十一日期間進行的所有聆訊,均可以書面形式或遙距形式處理,又或選擇重新排期。
主審法官自行決定安排

另外,高等法院一宗串謀謀殺案件已完成二十三天審訊,法官李素蘭昨已引導七名陪審員有關證據,預計將在下周一指導相關的法律觀點後,便讓陪審團退庭商議。法官指明本案屬緊急案件,無論法庭是否「停擺」,又或兩名被告不能到庭,案件均會照常進行,叮囑陪審團必須在下周一出席,希望陪審團身體健康。

司法機構昨在公告中詳細解釋,法庭服務是司法機構維護法治的憲法義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鑑於等待裁決的案件數量激增,多名被告正在還柙,各級法院需要更長時間去處理案件,在公共生與司法公義之間取得平衡下,決定於本月七日至四月十一日進行「一般法律程序延期」,但保釋申請、保釋覆核、被告還柙中的刑事案件、兒童保護令等案件實在是刻不容緩。司法機構對法院使用者、持份者和人力支持作出最新影響評估後,擬定了約一個月的短暫暫緩期,把「一般法律程序延期」,這項安排將大大減少法庭運作,但亦可大大加強保持社交距離及人群控制。

司法機構考慮到近日疫情而決定在短時間內進一步縮減法庭運作及業務範圍,但鑑於延長「一般法律程序延期」預料會對司法工作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司法機構會盡力在情況許可下盡快恢復全面及正常的法庭運作,亦會繼續維持所有現有的預防和人群管理措施,包括加強公衆及員工清潔消毒地方,強制體溫檢查,檢查「安心出行」手機應用程式及疫苗通行證,法庭內亦已安裝隔板,任何確診者或初步確診者均不得進入法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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