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踩油」 五月底要打齊三針
2022-03-21 00:00(星島日報報道)第五波疫情持續擴散,令市民有加快接種疫苗的需要。政府昨日突然宣布第三階段的疫苗通行證措施,提前一個月實施,市民需要在五月三十一日前打齊三針,才可進入指定處所,並縮短十二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針相隔時間至六個月。康復者的接種疫苗要求亦有所更新,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劑或第三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六個月內,毋須額外接種,當局會於五月推出康復紀錄二維碼,以配合實施新措施。政府發言人指,有關安排考慮到自年初以來市民積極接種疫苗,及政府有足夠疫苗和接種能力為全港合資格市民於限期前接種全數三劑疫苗。
「疫苗通行證」原定由下月底起,進入指定處所人士至少已接種兩劑疫苗,六月底前打齊三針。新安排下,第三階段會由六月三十日起提前至五月三十一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個別特殊群組除外。
第三階段提前一個月施行
第三階段實施期間,十二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將由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至於已打第二針但未滿六個月者,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要於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
十二歲或以上的康復者方面,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劑或第三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六個月內,毋須額外接種。已康復滿六個月而感染前未曾打針,則要繼續遵從第一階段的接種要求,即在下月二十九日或前接種第一劑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至下階段即下月三十日起,康復逾六個月就要打第二針,但安排不適用於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十二至十七歲康復者。
完成接種 康復半年內毋須打針
而已康復滿六個月,感染前亦已接種一劑疫苗,在第一階段期間即四月二十九日或以前,不用額外接種;下月三十日起,康復滿六個月後,亦需接種第二劑疫苗,安排同樣不適用於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十至十七歲康復者。
目前康復者可向處所出示康復或感染證明進入場所,例如出院文件、由政府或獲衞生署認可計畫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陽性核酸檢測短訊/電子/紙本紀錄、衞生署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的成功申報短訊/電子紀錄、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以及其他由政府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康復紀錄;惟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的相片不被視為有效紀錄。
快測陽性結果相片不視為有效
政府表示,現行「疫苗通行證」涵蓋的指明處所將維持不變,正進行相關系統提升,供陽性測試結果載錄於政府電腦系統的康復者,稍後經網上領取康復紀錄二維碼,及將康復紀錄加入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內,預計五月推出。
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成員暨家庭醫生林永和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有康復者反映即使提供證明,仍被處所職員拒絕進入;加上不少醫生憂慮發出豁免書會被誤以為濫發,有法律責任,建議食物及衞生局盡快推出確診碼。他又提議,可將「疫苗通行證」個人化,告知使用者接種次數、限期等。
薛永恒:「安心」下載量逾775萬
另外,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昨日發表網誌,表示當局已因應疫情變化,迅速搭建不同系統協助抗疫,其中「安心出行」下載量已超過七百七十五萬,檢測和疫苗接種的預約系統都已分別處理超過一千萬人次使用,「香港健康碼」有超過七十萬人啟動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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