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傀儡戶口」 10男遭放蛇拘捕
2022-07-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不少被用作「洗黑錢」及收取詐騙款項的銀行戶口,均為犯罪集團向市民收購得來,警方近期更發現有人公然在網上收購,甚至以虛假招聘和網戀陷阱,哄騙或強逼受害人交出戶口,警方經網上巡查及「放蛇」蒐證後,一連兩日拘捕十名涉嫌收購戶口的疑犯,正追查出售戶口者,不排除作出拘捕。警方為讓市民了解出售戶口予他人交收「黑錢」屬嚴重罪行, 昨展開「守戶者聯盟」反洗黑錢宣傳月,呼籲公眾「唔租、唔借、唔賣」。
疑收購銀行戶口而被捕的十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一至三十一歲,涉嫌「煽惑他人洗黑錢」,他們分別報稱學生、運輸工人、裝修工人、電工、私人救生員及無業等。
涉煽惑他人洗黑錢
鄭思為指出,警方除了在網上巡邏,亦派員「放蛇」,喬裝有興趣賣家蒐證,經深入調查及部署後,前日及昨日展開代號「金盤」的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拘捕十名涉嫌收買銀行戶口的男子,檢獲一批證物,將繼續追查曾牽涉與被捕人交易的記錄,以及相關戶口持有人和利用戶口的犯罪集團成員,不排除稍後拘捕更多人。據悉,被捕買家成功收購戶口後,可獲一千至幾千元報酬。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陳仲欣表示,除了「明買明賣」的網上收買戶口活動,騙徒亦會設下求職陷阱,要求有意應徵的求職者交出銀行戶口,或按指示到銀行開設戶口,甚至標榜「包食包住」,引誘求職者前往酒店房間,隨即進行禁錮,其間利用事主銀行戶口不停滙出及匯入款項「洗黑錢」。
另一手法為「網上情緣」,陳說犯罪分子會從網上結識受害人,發展為網上情侶,以獲取信任,再要求受害人開設銀行戶口,聲稱用作投資,藉機騙財及利用戶口「洗黑錢」。
洗錢可囚14年罰款500萬
市民借出或出售戶口,無論與不法分子是否相識,戶口一旦被用作「洗黑錢」,戶口持有人已干犯相關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警方為向市民宣傳「唔租、唔借、唔賣」的訊息,昨起展開「守戶者聯盟」反洗黑錢宣傳月,期間會舉行反洗黑錢研討會及講座,呼籲市民不要將銀行、證劵、儲值支付工具等戶口出租、借出或出售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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