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謀瓜分857伙裝修生意 3公司罰款39萬至148萬
2022-07-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家裝修公司聯合金輝、金光工程、豪景工程於二〇一七年期間,私下編配本港首個綠置居項目新蒲崗景泰苑、逾三十二層共八百五十七個單位的室內裝修工程生意,三家公司的宣傳單張設計及所列的工程項目更一模一樣,涉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競爭事務審裁處早前宣布三家公司及兩名公司負責人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昨頒布書面判詞下令三家公司罰款三十九萬八千元至一百四十八萬元不等,取消聯合金輝工程主管陳金水的董事資格三年,另判豪景工程主管林保旺罰款二十八萬元。
新蒲崗景泰苑是首個綠置居先導計畫試點,樓高三十二層,於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落成。聯合金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金輝)、金光工程有限公司 (金光工程)、豪景工程有限公司(豪景工程),於二〇一七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間,為於九龍新蒲崗的景泰苑提供裝修服務時,豪景工程主管林保旺負責制定分配景泰苑八百五十七個單位的室內裝修工程生意。為免聯合金輝、金光工程、豪景工程「爭生意」,三家公司簽訂分配安排,同意三家公司各負責十層的室內裝修工程生意,剩下兩層則各分配八至十個單位,透過協議合作去瓜分市場,損害競爭,屬嚴重的反競爭行為。
免「爭生意」簽訂分配
競爭事務審裁處早前裁定聯合金輝、金光工程及豪景工程,從事編配顧客及協調定價的合謀行為,訂立並執行瓜分市場的協議,違反《第一行為守則》 ;聯合金輝工程主管陳金水及豪景工程主管林保旺牽涉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行為。競爭事務審裁處判聯合金輝罰款三十九萬八千元,金光工程罰款一百四十八萬元,豪景工程罰款一百四十三萬六千多元,林保旺罰款二十八萬元,另下令陳金水取消董事資格三年。
案件編號:審裁處的執行訴訟一——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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