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女友恐嚇 律師表證成立
2022-09-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八歲律師透過交友程式Tinder認識女友,但訂婚後關係變差鬧分手,在寓所內接連襲擊對方,又怒掟手機和揚言將其裸照公諸於世。他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刑事損壞三罪,昨在東區法院受審。事主供稱為讓其他女性提防,遂將被告患性病一事散播給親友,憶述案發當日被告施襲的力度「非常極度痛」、「痛到喊出嚟」,事後被告更威嚇她不要報警,否則她將身敗名裂。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辯方亦不傳召證人,案件今續。
揚言公開對方裸照
丁表示從來未曾受過此力度的襲擊,當時「痛到喊出嚟」,但被告沒有就此罷休,反而繼續拍打其腰部兩次,以及打她大腿一下,「非常極度痛」。丁馬上以手機拍下傷勢圖片,被告搶走扔在地上,手機屏幕因而毀壞。丁未幾往廚房將感冒藥放入口,稱:「你打到我咁都係想我死啫,咁我食晒啲藥俾你睇!」被告一手捏她下顎一手將藥挖出再捉住她雙臂猛力搖晃,丁期間掙扎,被告再以「幾乎打死我」的力度摑了她一記耳光。
丁續指,翌日被告指罵她說:「你試吓報警吖!你夠膽報警嘅,我就將你嘅裸照放上網,等你身敗名裂,我喺香港撈唔掂可以返新加坡」。丁補充,二人交往期間曾拍下性愛影片和裸照,憂慮會變成事實。
辯方大律師謝志浩盤問時指稱,丁才是脅逼被告的一方,包括在金鐘港鐵站張貼關於性病的大字報、發送割脈照作勢自殘,甚至在一小時內傳數百條訊息轟炸他,被告曾要求停止精神虐待。辯方最後指出,二人唯一的身體接觸僅限於被告阻止她服食感冒藥,而被告不滿丁還在Tinder認識男人才搶手機,混亂之下它跌在地上。丁一一否認。案件編號:ESCC 23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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