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拍板 擬明年次季實施

2022-11-04 00:00

玻璃樽徵費通過,當局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實施計畫。
玻璃樽徵費通過,當局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實施計畫。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昨日通過玻璃樽徵費決議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預計下年第一季推出登記制度,受規管的玻璃樽供應商將要向環保署署長登記,定期呈報耗用玻璃樽數量並繳費,建議徵費定為每公升零點九八元,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實施計畫,有回收安排的公司能申請豁免徵費。

謝展寰表示,預計二○二三年第一季推出登記制度,受規管的玻璃樽供應商將要向環保署署長登記,定期呈報分發和耗用玻璃樽的數量,並須繳費;當局根據收集及循環再造廢玻璃飲料容器的成本估算,建議徵費定為每公升零點九八元,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實施徵費計畫。他補充,一些飲料製造商設有回收玻璃樽安排,相關供應商可申請豁免徵費,申請費為九千二百五十元。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徵費水平建議每公升只收零點九八元,加價後塑膠購物袋徵費更便宜,徵費向生產商和入口商等收取,他質疑有否足夠誘因,讓商戶投資設立回收機制。

有回收安排可申豁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目前港府訂立回收百分之五十的目標,但一些北歐國家的玻璃回收能做到百分之九十,她認為香港仍有很大進步空間。她續指,政府訂立的費用為約九毫,一元也不到,對於一些貴價酒可能微不足道,相關公司可能不理會法例,平價飲品會否轉用盒裝包裝,亦會產生更多廢物。

她又稱市民不習慣清潔玻璃樽回收,並質疑本港整個回收網絡是否完善,想在香港找一個回收的地方也不太容易,而且目前因條例規定,回收商未能在三無大廈放置回收箱等。但她相信隨此法例生效,回收網絡會更完善,希望能讓市民隨時找到回收點,「最緊要係出路」,政府應帶頭使用回收製品,才能鼓勵市民回收。

謝展寰表示,當局會繼續與各大學合作做一些研究,發展新的物料,亦鼓勵承辦商繼續拓展其他回收出路,當局相信如能提高回收物料的市場價值和回收出路的價值,會對增加回收率有所幫助。

多位議員關注計畫規管的範圍、收費水平是否太低、執行方式、使用承辦商作回收的方式是否最好、是否交由業界收集會更好等,謝展寰回應稱,當局未來執行後密切注視,三年後再檢視整體效果。

防止未登記的供應商分發玻璃飲料容器,謝展寰表示當局會建立網上平台讓公眾及相關人士查閱已登記供應商的基本資料,並向環保署報告可疑的飲料供應商;通知零售業界,有關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畫的法規,並促請業界主動核實售賣玻璃樽裝飲料的供應商是否已作登記;派員到不同零售點巡查,以查核市場上分發或售賣玻璃樽裝飲料的供應商是否已登記;與相關部門密切聯繫及交流資訊,以制定監察及查核的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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