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屏重量報細數 藝能3職員控串騙

2023-01-21 00:00

MIRROR演唱會事故,警方落案起訴部分被捕人士。
MIRROR演唱會事故,警方落案起訴部分被捕人士。

(星島日報報道)MIRROR去年紅館演唱會,在第四場發生巨型屏幕墮下事故,釀成兩名舞蹈員受傷。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其後被查出向康文署申報的裝置重量全部屬虛報。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去年十一月拘捕兩家承辦商的五名男女,涉嫌「欺詐」及「或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正式落案起訴當中的兩男一女,包括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兩名項目經理及一名技術統籌涉嫌串謀詐騙。
涉嫌「串謀詐騙」被落案控告三人,分別為藝能工程項目經理吳凱瑩(四十歲)及梁耀祖(四十八歲),及技術統籌林志華(五十九歲),三人暫准保釋出外,二月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另外兩名被捕男子,分別是藝能業務總監招亮民及協興隆高級技術員白漢傑,昨日接到通知獲無條件釋放。

根據資料,藝能為MIRROR演唱會總承辦商,負責籌辦、構造舞台、直至真正表演,藝能身為總承辦商對於舞台有絕對控制權,亦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出事的LED屏幕由協興隆安裝及實際操作,事件中的升降裝置、鋼索及機械零件等,均由內地一家生產商提供。

藝能呈交給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的重量,藝能提供的重量與實際的重量相差非常大,部分實際重量比申報的重約七倍之多。警方調查相信,該錯誤並非無心之失,而是故意誤導康文署,意圖盡快得到演出許可。」

警方去年十一月表示,出事的LED屏幕場上有六個,其實際重量為九千八百五十二磅,但申報重量為三千六百磅,實際重量為申報重量的二點七倍。燈光支架裝置實際重五千一百四十一磅,申報為一千零八十磅,實際是申報的四點七六倍。雷射支架燈為七百五十六磅,申報僅為二百磅,實際為申報的三點七八倍。八組喇叭實際重一萬二千二百四十磅,申報只有一千六百磅,實際是申報的七點六五倍。警方相信屬故意虛報,以誤導康文署盡快得到演出許可。
勞處向僱主等提15項檢控

勞工處昨傍晚回覆本報查詢,稱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向有關處所佔用人及僱主就違反香港法例第五○九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第二八二章《僱員補償條例》相關條例及規例共提出十五項檢控,並已於本周二(十七日)向法庭申請傳票。翻查資料,MIRROR演唱會處所佔用人為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事故中受傷的舞蹈員阿Mo的僱主為舞蹈公司StudioDa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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