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安心出行 入境助理否認控罪

2023-02-15 00:00

被告黃梓軒涉用假安心出行受審。
被告黃梓軒涉用假安心出行受審。

(星島日報報道)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在2021年11月初,涉嫌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直接進入境事務大樓,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受審。兩名當日檢查被告手機的入境事務處職員均供稱,要求被告返回至主頁時,看到對方使用程式有「輸入地址」一欄,與他們認知有出入。裁判官林子勤聽取控方部分供詞後,提議引用「司法認知」的法律原則下處理相關爭議。
「輸入地址」一欄有出入

入境事務助理員徐詩敏指,她當日見到被告黃梓軒正走往大堂時,與「安心出行大使」一同截停被告,要求出示二維碼,惟發現被告的二維碼與其認知有出入,沒有安心出行標誌,再返回主頁介面後,便看見「輸入地址」一欄。徐在辯方盤問下同意政府新聞稿指有部分情況可獲豁免掃描安心出行,但不記得被告曾解釋「我返工咋喎」。徐再補充,只透過被告手機內程式標誌的字體大小等與真程式作比較,「我肉眼分唔到」。
主任曾查問被告沒回應

入境事務主任林基恒稱,他亦曾問及被告有關使用的程式,但他沒有回應,最後將事件通知相關單位。辯方盤問時指,林曾向被告問及「你用緊嗰個假㗎喎」,被告回答「我唔知喎」。林表示對上述對話並沒有印象,同時不知道政府新聞稿是否適用於被告身上。

隸屬資科辦的系統經理陳奕涵指出程式只能在4個平台上下載,市民需要開啟相機掃描處所的二維碼,不能任意輸入地址,也會顯示「安心出行」字眼,並非顯示「安心回家」。陳在盤問時強調「去番啱嘅地方download,就唔會係假」,但他印象中網頁沒有提醒針對「輸入地址」是否一個假程式特徵。

案件編號:ESCC 20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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