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染疫呃藥6旬漢被捕

2023-03-01 00:00

本報今年1月已獨家報道有病人違法將新冠口服藥轉售圖利。
本報今年1月已獨家報道有病人違法將新冠口服藥轉售圖利。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去年底放寬防疫措施後,疫情一度爆發,本報1月12日獨家頭版報道,本港有確診市民求醫領取屬於處方藥物的美國新冠口服藥後違法轉售內地牟利,引起各界高度關注。警方昨公布,懷疑有人向私家醫生訛稱患新冠病毒病,從而獲得免費的新冠口服藥物,前日在將軍澳區拘捕一名6旬漢,被捕人涉兩日內向9家私家診所求醫並獲處方藥物。
被捕男子姓陳(63歲),涉嫌「欺詐」,現正被扣留調查。消息指出,醫生在發出新冠口服藥後,需在醫健通系統輸入相關資料,衞生署發現1名男子兩日內到9家診所取了9次藥物,於是轉介警方調查。
兩日內向9私醫求診

警方其後發現該名男子,其中7次以電話求診,聲稱確診新冠肺炎,之後由1名朋友以他的身分證到診所取藥;另外兩次他聲稱並無參與,相信是有人用其身分證去看症及取藥。被捕人聲稱受人指使,即該名前往取藥的友人,而他則可獲取1300元報酬。

政府早前透過醫健通系統,發現個別有可疑的新冠口服藥物處方記錄,包括有病人在短時間內分別從多名私家醫生處取得政府供應的新冠口服藥,個案已轉交執法部門進一步跟進調查。政府提醒巿民,切勿將新冠口服藥物轉售或給予他人,或嘗試使用不當手段取得新冠口服藥物。

為進一步減低藥物被濫用的可能性,當局不時按照醫健通的實際使用情況強化功能,包括在系統上加入提示,方便醫生查看病人過往獲處方新冠口服藥物的記錄,並已再次發信提醒私家醫生應在處方藥物時同步輸入處方記錄。

新冠口服藥物不論屬政府免費供應或是向醫生自費購買,均不得轉售或給予他人;售賣、轉售或無償供應處方藥物均觸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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