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建設創科中心重任 港府要所託得人

2023-03-29 00:00

特區政府和國家科技部日前在北京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加快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安排》(簡稱《安排》),在六大領域加深合作,加快創新元素的跨境流動。新時代國家不斷有任務給香港,這既是對香港的信任,也是難得的機遇。但一切重在落實。說實話,建設創科中心,政府不能甚麼都自己上場,關鍵是所託得人,要有效率地運用好創科資源,為企業營造更好的創新環境。科技園公司成立了20餘年,管理創科土地上效益不彰一直為人詬病,政府是時候檢討一下,是否要向科技園的管理層問責。

根據《安排》,國家科技部未來會支持香港科技人員承擔更多的國家重大科研專案,深度參與國際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畫;支持香港搭建國際高端交流平台,積極匯聚海內外優秀科技人才。有關安排標誌着香港深度融入國家創新體系,香港創科發展如虎添翼。可以預見,香港未來在創科上的投入會愈來愈多。

香港科技園公司是特區政府於2001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統籌和管理香港的創科資源。白石角的香港科學園和大埔、將軍澳及元朗的三個工業邨都由其管理。過去多年,科技園公司的管理往績乏善足陳,以致其管理的園區亂象橫生。例如曾經爆出有租戶將工業邨用地化作「數據劏房」,亞洲電視相繼被揭發違反租契和地契條款,甚至爆出壹傳媒集團黎智英濫用工業邨土地經營其私人公司等等。在新意網投訴科技園容許營運商分租地段的官司中,高院上訴庭裁定科技園誤解租賃限制政策中的佔用限制,亦未有履行其職責去處理新意網的投訴,故判新意網上訴得直,下令科技園需重新考慮新意網的投訴。但大半年過去,科技園公司仍然「歎慢板」,未有採取任何行動,更遑論推動整個香港的創科發展。
土地管理不容馬虎

新一屆政府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新風,我認為關鍵是要將責任落到實處,施政責任和法律責任也必須狠抓落實。科技園公司作為法定機構,有法律責任履行其管理、監管職責,包括定期巡查租戶,確保他們沒有違反租約,其董事會亦有責任審視管理層所作的巡查是否有效。然而,園方屢次被揭發租戶違規,卻無採取任何打擊行動。工業邨內有多達10幅閒置土地,嚴重浪費土地資源。這種結果不僅窒礙了本港創科發展,更辜負了國家對香港發展成創科中心的熱切期盼。特區政府要將加快創科發展的任務分解、細化,下達到各相關的政策局和科技園這一類法定機構,官員和管理層如果沒有履行職責,就應解除其職務和追究責任,若繼續縱容管理層庸碌度日,早晚拖垮香港的創科產業發展。

「北部都會區」是本港未來推動創新科技產業的大舞台,特區政府要深刻思考如何分配和管理好創科土地資源,才能營造更蓬勃的創科生態圈和更完備的創科產業鏈,進一步加速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
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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