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舞導師案 女西醫上訴准保
2023-05-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體重達113.5公斤的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6年。其代表大狀昨在高院指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不當,裁定對辯方有利的控方專家意見不予呈堂,判囚6年的刑罰亦明顯過重。上訴庭法官薛偉成經考慮後批出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將擇日頒布書面理由,另批准關孝孜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
上訴人關孝孜被控在2014年6月26日,於尖沙嘴加拿分道2號7樓的「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李嘉瑩。控罪指關孝孜身為註冊醫生,負責向李嘉瑩進行抽脂程序,但違反謹慎責任,包括:沒有確保一名具備適當資格的人在場施行和監察鎮靜療程;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確保有足夠氧氣供應給死者;沒有遵循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鎮靜程序指引」;沒有在進行抽脂程序後,向死者提供適當足夠的監察;沒有向死者提供充分及時的復甦治療。
指誤批准涉案片段合併呈堂
許紹鼎認為,原審法官錯誤地批准涉案兩條手術室閉路電視片段合併同步並呈堂,沒有就該片段向陪審團作出足夠的指引,控方專家證人又沒有及時和充分披露其專家報告新內容,對辯方造成不公及不利。而且原審法官引導時曾指,如陪審團接納控方專家證供,便代表控方成功舉證,替代了陪審團自行分析證據的功能。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詩欣則指,合併版閉路電視片段沒有影響控方專家證人的結論,控方專家證人一直只是指控涉案事故是因缺乏適當的監察,以及5項疏忽元素的累積效應才會引致死亡,難以估計是否曾為死者採取其中一項謹慎措施便能阻止死者死亡。
案件編號:CACC24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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