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死鐵騎士囚14月停牌5年

2023-05-16 00:00

鐵騎士及車上女乘客受傷送院,私家車司機涉「危駕」被捕。
鐵騎士及車上女乘客受傷送院,私家車司機涉「危駕」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29歲瑪麗醫院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員,前年八月駕車上班時駛錯方向至九龍,「一時心急」想盡快駛回港島,在大角嘴切綫並失控撞向電單車。55歲男鐵騎士進行10次手術後不治,車上的妻子亦受傷骨折,夫妻從此陰陽相隔。肇事司機昨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身體受嚴重傷害共兩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接納被告因一時的錯誤判斷,而引致兩車碰撞,危險駕駛程度屬最低及中等刑責之間,判囚14個月,取消駕駛資格5年,並須於停牌令屆滿前3個月內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死者妻子受傷骨折

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指,被告為一己之便,明知左一綫只准直行,卻蓄意違反道路標記,向右切入左二綫,更甚的是他明知死者的電單車正駛近,仍然繼續切綫右轉,判刑須有阻嚇性,顧及至親離世對家人帶來困苦、委屈及抱怨。今次事件引致兩車碰撞,導致死者身亡及其太太嚴重身體傷害,現考慮案中不涉及超速或酒精影響等加刑因素,兩罪判囚14個月。

案情指,九龍大角嘴深旺道北行車道左一綫只准直行,左二綫可直行或右轉入博文街東行,死者石兆生在2021年8月25日早上7時許,載着其妻子蔡飛英,沿大角嘴深旺道往博文街交界方向行駛。男被告莫港根駕駛的私家車則突然從左一綫轉入左二綫,準備右轉入博文街,私家車的右前車身與電單車的左前車身相撞。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對案發地點不熟悉,錯誤駛入左一綫,但他知道左一綫只准直行,而他想右轉入博文街,認為兩車之間仍有一段距離,便打算繼續向右轉,電單車從後駛至,被告未能及時作出反應,令兩車發生碰撞。石被撞向深旺道中央分隔帶的安全島護柱,臥於地上,肋骨多處骨折,腹部瘀傷,四肢擦傷,多處器官受損,腸道穿孔,事後進行了共10次手術,最終於2021年9月23日不治。蔡意外期間失去知覺,身體多處擦傷及肋骨骨折。

案件編號:DCCC 3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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