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戶戶送涉違競爭法

2023-06-02 00:00

兩大網上外賣平台對合作餐廳食肆施加的要求,被指或令消費者及餐廳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兩大網上外賣平台對合作餐廳食肆施加的要求,被指或令消費者及餐廳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星島日報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市場佔有率合共超過9成的兩大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戶戶送,對合作餐廳食肆施加的獨家合作要求,有機會阻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可能違反《競爭條例》。Foodpanda及戶戶送均承諾會修訂相關合作條款,並會繼續全力配合競委會,保持密切溝通。
競委會接獲3宗投訴,調查後發現,兩家平台作為中介,會與餐廳簽訂合作協議,收取約3成佣金。不過,若答應與平台獨家合作,就可減少收取的佣金,但同時限制有關餐廳與其他平台磋商或轉換合作模式,亦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便宜的餐點。
兩平台主動刪除價格限制條文

調查亦發現,Foodpanda規定餐廳採用外送時,必須同時採用平台的外賣自取或其他服務。競委會表示,2家外賣平台的市場佔有率合共超過9成,相關條文有機會阻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削弱市場競爭,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令消費者及餐廳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近年至少有4個小型平台退出本地市場,而現存5個小型外賣平台,市佔率合共不足1成。

競委會介入後兩個平台主動修訂獨家條款,即使合作餐廳日後與本港市佔率不多於1成的新晉或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獨家合作」商業獎勵,例如享有較低佣金率。另外,亦會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合作餐廳更容易轉為可以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
建議承諾有效期為3年

兩個平台亦提出,會刪除價格限制條文,合作餐廳可於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另外,Foodpanda提出將刪除搭售條文,讓餐廳可自由選擇是否使用「外賣自取」服務。兩家平台已向競委會承諾,將在90日內修訂合作協議。

競委會認為,經修訂的條文加強了平台間的競爭,為消費者帶來更多選擇,餐價會更低。又指相關措施毋須經審裁處處理,擬接受兩家平台建議的承諾,並設定建議的承諾有效期為3年,惟此有效期設有解除機制,當兩家平台在有效期內,連續2個月的市佔率下降至30%以下,其建議的承諾將提早終止。競委會將就此展開半個月的公眾諮詢,各界可於本月15日下午6時前向會方提交申述。
Foodpanda:全力配合競委會

Foodpanda回覆查詢時表示,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暫無進一步的補充,會繼續全力配合競委會,並保持密切溝通。

戶戶送則表示,會在公眾諮詢完結後,繼續與競委會溝通,目前尚未作出任何決定,又強調在競爭激烈、不斷改變的市場下,已致力為餐廳夥伴、外送專員和顧客等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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