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管制「放生」動物權益與保育兩全
2023-06-09 00:00上周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於立法會上表示有意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表示放走或遺棄動物,因而使其造成不必要痛苦,即屬犯罪。另外更建議提高針對殘酷對待動物行為的罰則,以提高阻嚇力。筆者對此表示大力贊成。
所謂「放生」,源自不忍動物被困或面臨宰殺,又或是無力飼養寵物而將牠們放歸自然的行為。然而將不屬於本地自然環境的動物放到野外,被「放生」的動物既可能因不適應環境而死亡,或者牠身上帶有的病原體可能會感染本地野生動物,結果不但淪為「放死」,甚至牽連無辜野生動物。倘被「放生」的動物意外地適應野外環境,則有可能大量繁殖並侵佔原生動物的棲息地,造成放生者看不見的更多殺生,以及各種各樣禍害,多年來本會及各個環保團體都呼籲停止「放生」行為。
社會改變大 寵物先遭殃
近年疫情、移民潮等社會變化帶來一波寵物棄養潮。今年初就有關注動物團體指出棄養貓狗數目比過去增加一倍。除了貓狗,各類「異寵」被遺棄的情況亦有所增加,例如上月於八鄉捕獲的鱷魚就有可能是被棄於野外的寵物。
日禁放生紅耳龜
鱷魚這類威脅人類的寵物畢竟是少數,但筆者上月於城門郊野公園進行恆常生態調查時,就發現一條逾2米長、被「放生」的紅尾蚺躺臥在山徑;而本會的蝴蝶普查員亦於上月在西貢海岸發現被人「放生」的孔雀,雖然都已通報有關部門,然而只有紅尾蚺被捕獲,孔雀則已不知所蹤,牠很大機會因不能找到足夠食物而死亡。
不過被「放生」最多的「異寵」應數到紅耳龜(即巴西龜)。紅耳龜由於繁殖容易,所以能以非常低廉的價格出售作寵物,是世界各地均常見的寵物龜。然而牠們長大後需要的空間暴增,樣子亦沒有小時候鮮艷可愛,因而被人棄養的情況亦是全球普遍。不過牠們擁有超強的適應性,令牠們成為世界保育聯盟指名的100種入侵物種,對非原生地的生物多樣性構成嚴重威脅。在香港幾乎所有水塘及公園水池都可以找到紅耳龜的身影。
為應對紅耳龜造成的問題,日本政府於本年6月1日起,禁止未經許可的進口、銷售、以銷售為目的而飼養及購買的紅耳龜,同時亦禁止將飼養的紅耳龜放生,如有違反,最高可處3年監禁或300萬日圓罰款。此項禁令是為了保護當地生態系統而制訂的新版外來生物法,除了紅耳龜外,被稱為小龍蝦的克氏原螯蝦亦被列入其中。
反觀香港,目前唯一直接和遺棄動物有關的法例是421章《狂犬病條例》第22條的「棄掉動物」,當中指出若無合理解釋棄掉動物,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不過此條例僅限哺乳類動物,所以不論棄養紅耳龜、孔雀或是鱷魚,都只能循放生地點是否政府場地而作出檢控,以懲治棄養者非法丟棄「物件」,而非「放生」這個行為。
立法管控本地「放生」
其實為保護本地生物多樣性,政府曾推出《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畫2016-2021》(下稱BSAP),當中亦清楚指出需要加強公眾教育,防止把外來物種放生到野外,並提升動物福利的意識。但就目前所見,單以教育來減少「放生」行為似乎並未足夠。政府目前仍未發布新一階段的BSAP內容,也許可以考慮就「放生」行為加強規管,並訂立專門法例,以保障動物福利,同時保護本地生物多樣性。
鍾翠珊
綠色力量助理高級教育及項目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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