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底」開槍警 囚28日緩刑

2023-07-19 00:00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下令被告需向律政司支付2.5萬元訟費。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下令被告需向律政司支付2.5萬元訟費。

(星島日報報道)兼職的士司機王國樑4年前涉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帖,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及相片,並留言「唔好傳!千祈唔好傳」,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他昨承認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質疑王是否明知禁制令的存在才會發布「唔好傳」的訊息,其法律代表則解釋指,他只是直接複製他人的訊息。法官經考慮後判囚28日,緩刑12個月,下令王需向律政司支付2.5萬元訟費,書面判刑理由將擇日頒布。
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起頒發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起底」警務人員。2019年11月11日發生西灣河警員連開3槍事件,涉案警員及其家人獲批匿名令。
求情稱拖延檢控3年壓力大

王國樑在2019年11月11日於Facebook發帖「唔好傳!千祈唔好傳」,然後在帖文附載涉案警員的名字、警員編號、住址;警員妻子的手機號碼;警員長女的姓名、手機號碼、Instagram帳戶、學校、班級等。王國樑於2020年1月9日因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被捕,在警誡下聲稱忘記是否曾發帖,但承認自己是該Facebook帳戶的唯一使用者,並明白有關禁制令。警方發現王的手機內另有6張警員及其2名女兒的照片。

律政司指,王國樑雖然第一時間承認責任,但接受警方調查時有所誤導,希望法庭考慮案件涉及披露大量個人資料,即使資料被短暫公開,亦有可能在網上長久流傳,建議法庭判處具阻嚇性的監禁式刑罰,清晰向公眾發出文明社會不容此等「起底」行為的訊息。

答辯方表示,王國樑沒有任何政治取態,並非政治人物,其Facebook帳戶只有200多名朋友,影響力有限。王本意並非鼓勵其他人披露警員個人資料,純粹是出於好奇而複製其他人的訊息,沒有三思便發布警員的個人資料,只是分享小道消息,沒有留意到涉案禁制令,希望法庭可考慮其行為沒有藐視性。

答辯方補充指,王發帖後有朋友提醒他不得發布有關資料,故在被捕前已刪除涉案帖文。由於王是家庭經濟支柱,亦是其患癌母親的唯一照顧者,希望法庭考慮律政司拖延檢控3年,對王造成心理壓力,冀緩刑處理。

案件編號:HCMP 6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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