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婦被假冒官員轉走1600萬

2023-11-19 00:00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主管偵緝督察蕭欣婷講述案情。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主管偵緝督察蕭欣婷講述案情。

針對打擊騙案及洗黑錢罪行,九龍城警區一連3日展開代號「春暉」執法行動,共拘捕21人,涉及18宗案包括「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案件;受害人損失金額共約半億元,其中最大一宗金額損失1600萬元,涉及假冒官員騙案,受害人為一名逾7旬的退休女子。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主管偵緝督察蕭欣婷表示,本月15日至17日展開「春暉」執法行動,以打擊科技罪案及騙案,於全港拘捕21人(14男7女),年齡介乎22歲至67歲,全部是本地人,他們共涉及18宗案件,包括「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騙徒犯案手法包括有「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網上投資騙案、網上購物騙案、刷單回佣求職騙案等。

至於受害人損失金額由500元至1600萬元不等,總涉及金額約4980萬元;其中最大宗損失金額為1600萬元,涉及假冒官員騙案,受害人為76歲退休女子,早前她接獲陌生人來電,聲稱她涉及內地洗黑錢案,要求她提供網上銀行戶口登入資料及密碼以示清白,受害人信以為真按對方指示交錢,其後她發現戶口內1600萬元被人轉走,始知受騙報警。
全部被捕人均涉傀儡戶口

蕭欣婷指,被捕人職業包括清潔工、運輸司機、冷氣技工及售貨員等,警方調查所得,全部被捕人均為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他們被詐騙集團利用提供傀儡戶口以處理詐騙案的犯罪得益,現時所有被捕人暫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唔租 唔借 唔賣」,切勿借出、租出或售出戶口(包括銀行、證券及儲值支付工具戶口等)予他人,戶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戶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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