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兜售狗肉圖騙銀行資料

2023-11-20 00:00

「玉鼎」發出兩段帖文出售「香肉」,並附有一頭狗隻圖畫。
「玉鼎」發出兩段帖文出售「香肉」,並附有一頭狗隻圖畫。

本港法例禁止買賣和食用貓狗,但有人涉嫌在網上公然兜售狗肉,並提供速遞送貨和貨到付款服務,有關帖文被轉載後,引起網民炮轟,促請當局介入調查。漁護署表示,近日網上巡查發現有網店刊登懷疑出售狗肉的廣告帖文,已即時展開調查,並聯絡警方一同跟進。據悉,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案中有案,有人涉嫌假裝賣狗肉,從中騙取與其聯絡的網民的個人及銀行資料,企圖騙取戶口錢財。

社交媒體Facebook專頁「玉鼎」上周五發出兩段帖文出售「香肉」,並貼上一頭狗隻的圖畫,並且寫上「我們致力於提供新鮮、衞生的香肉,以滿足您的需求。歡迎來試試我們的產品,體驗獨特的風味和食慾盡開的美食之旅。」帖文又指「香肉」價錢是兩斤328元,每加一斤150元。

據了解,該專頁於今年10月設立,沒有詳細交代網店詳情,而第一個帖文原本寫上「新鮮美味的狗肉」,後來懷疑收到太多網民投訴,其後改為「香肉」。據了解,有網民向「玉鼎」查詢,對方回覆指是香港的食物批發商,又指「香肉」來自大陸農村自養,訂貨後一兩天有貨,可送往各區及貨到付款。
「香肉」價錢兩斤328元

問到香肉是否狗肉,發文者回覆「懂的自然懂」,又稱可送貨到香港各區。帖文被轉載後,引來過千網民炮轟,但發文者似口出狂言:「多謝大家幫我分享畀更多人知道……想食PM我吧,其他人睇唔到。」

漁護署表示,在近日恆常網上巡查中,發現有網店刊登懷疑出售狗肉的廣告帖文。漁護署人員已即時展開調查,並會聯絡警方一同跟進。漁護署正調查該網店的活動及帖文,蒐集證據,如證屬實,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漁護署強調,絕不容忍有關違法行為,必定會嚴格執法,嚴肅跟進所有違規行為。市民切勿購買貓狗肉,如發現懷疑違例銷售情況,請致電1823舉報。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對網上有人公然兜售狗肉感到驚訝,形容是膽大包天,因為本港有法例禁止出售、宰殺及食用貓狗肉,但竟然有人公然挑戰法例,認為非常過分,促請當局嚴懲違法者,若相關問題變得猖獗,政府可考慮增加刑罰,以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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