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社署職員轉介病人入住 安老院女東候判

2024-02-03 00:00

涉案的安老院女東主及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獲續准保釋。
涉案的安老院女東主及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獲續准保釋。

護老院女營運者向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提供至少1.8萬元賄款,以獲轉介33位瑪嘉烈醫院出院長者入住其安老院。

營運者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方指,曾向社署職員說「樂年靠哂你喇」,社署職員索取報酬時又表示「你端午都冇獎勵我呀」,由於社署職員尚未答辯,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提訊,2人續准保釋。
通報宿位情況  成功「拉客」33人

案情指,58歲邱俊和獲派駐荔景大樓服務單位的醫務社工,為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安排長者出院後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邱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亦應申報任何潛在利益衝突,但邱從沒申報有關樂年的利益衝突;而51歲李麗珍則營運樂年安老院。

2018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間,邱安排了總共33名由他處理的荔景大樓病人入住樂年,有11名病人的親屬表示邱向他們建議樂年護老院。根據李電話中2020年8月至9月的whatsapp紀錄,李不時通知邱宿位空置情況,而邱回覆他會努力,2人又曾談及不同金額,例如1000、4000。
兩人7度見面  曾爭拗協議金額

當邱俊和得悉一名從荔景大樓出院病人會離開樂年時,邱對被告李麗珍表示「你放心」、「我畀返一個畀你,抵返數」。李便回覆「樂年靠哂你喇」。李要求邱向病人提供名單時提及樂年,邱對李指「一時間入太多樂年太敏感」。2人曾經7次見面,每次均在邱處理的荔景大樓病人入住樂年的當日或其後數日發生,2020年8月28日會面後,邱翌日透過whatsapp爭議4000元較協議金額少,李便承諾有關病人繳付首月住院費後補付餘額;邱又稱李已賺取很多錢,投訴李誠意欠奉,所有事、包括錢均由她決定,感不公平故正考慮2人合作關係。

2022年9月26日,2人在食肆會面,李把裝有3封利是共1萬8千元的信封交予邱,2人其後被捕。李在警誡下承認邱曾轉介13名出院病人到樂年,上述利是為「中秋節致意」。同案被告邱俊和被控串謀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罪名。案件編號:WKCC434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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